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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委关于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巡视泸溪县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农产品    发布时间:2024-08-31 01:01:2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8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泸溪县进行了巡视。2023年1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泸溪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予以公布。

  泸溪县委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动真碰硬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扛牢责任抓整改。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彭武学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周华斌任组长的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推动各级各部门扛牢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要求、提高整改成效。二是细化措施抓整改。坚持把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贯穿整改全过程各方面,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三是督导问效抓整改。对巡视整改情况做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跟踪问效,下发工作提示函、催办函3批次100余件,开展督查4次。四是标本兼治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点上改”与“面上改”相结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27项,着力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县委书记彭武学格外的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切实提高站位。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动员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难点问题调度会30余次,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坚持以上率下。明确“4月攻坚、5月完成、6月巩固”工作要求,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特别是对9个重难点问题进行一对一调度,个人领办的12个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统筹结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一体推进,与贯彻落实省州各项要求同步检视,主动查找和解决了一批制约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实施了一批利当前、惠长远的好项目,建立完善了一批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截止目前,巡视反馈的5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5个;巡视移交的294个信访件,已办结283个,巡视交办的立行立改事项31件,已办结25件,正在办理6件。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关于严格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相关规定,巡视反馈后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会议均规范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同时,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县委督查计划和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巡视工作条例》等纳入县委党校科干班、中青班等主体班次培训必学内容,邀请省委巡视办和州委党校的相关同志进行专题授课,逐步提升“关键少数”的规矩意识。二是对提供虚假情况的相关乡镇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由分管副县长对提供虚假资料的3名相关县直单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作书面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领导开展约谈提醒,要求其增强政治规矩,坚决服从上级领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是查处派出所所长2人,双开2人,并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县委主要领导与政法系统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给全县干警上专题党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持续强化全县干警法纪意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和县政协党组书记固定列席县委常委会会议的规定。二是召开县委常委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带头一对一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了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召开泸溪县旅游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座谈会,31名县级领导围绕“做好水文章 壮大水经济”开展专题研讨,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近亲属关系情况排查,建立了干部近亲属关系排查情况台账。二是制定出台《泸溪县委管理干部提拔任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对提拔干部开展本人及配偶的近亲属关系情况排查,全面厘清干部关系。三是巡视反馈的领导干部连任2届的情况,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已积极向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汇报,2023年以来实现2名县级领导跨县市交流。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巡视反馈指出的项目前期、招投标、施工等方面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下步,将加强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尽快建成投用。二是督促有关人员完成履约协议。同时,由分管县级领导对相关县直单位班子进行约谈,规范其党组议事机制和流程。三是制定《关于规范县直机关、乡镇书籍、读本采购管理的规定》,明确书籍购买相关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做全面核查,对有关人员予以处理,办理病休手续1人、双开1人、报上级部门认定1人、诫勉谈线人。二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年规范招录公务人员110名、事业编制人员12名,切实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8.问题8:县政府2011年下发文件,财政每年每人补贴1万元招收临聘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享受财政补贴1万元的临聘人员全部解除劳动关系。二是制定《关于逐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临聘人员依法依规加强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给予某领导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进行全县通报。二是对违规操作涉及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依法予以解聘。

  (二)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工业强县”发展的策略不动摇,召开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明确新型工业化为主导的县域经济发展定位。二是根据湘西州以生态文化旅游业为主导构建“1+5+X”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发展思路和工作要求,依托“中国天然氧吧”“美丽中国·深呼吸小城”等金字招牌,结合自己实际,做好“以水兴旅”文章。

  11.问题11:2021年以来,政府立项工业方面投入较少,同期在文旅方面投资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系列支持工业发展奖补政策,2023年兑现惠企奖励资金411万元,2024年兑现惠企奖励资金311万元、兑现铝基高性能材料产业链企业奖励1300万元。二是每年县财政单列200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和企业纾困增效。三是坚持市场化运营,与中国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探索开发“沅水画壁”景区,不断的提高景区综合效益。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明确不会再使用“打造沅水经济大湾区”的口号。二是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大力实施“四个强县”发展的策略、致力“六个奋力打造”战略目标、努力向“百亿GDP、百亿规工产值、百亿产业集群”目标迈进,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调度会,明确辛女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由县内自主开发,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完成立项批复、项目设计和征拆等前期工作。下步,将全力做好挂网招投标,确保10月中旬正式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2023年度园区营商环境考核全省排名进位42位,园区“三个上门”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获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二是全力推进“五好”园区创建,2023年度“五好”园区创建综合评价进位6位、排全州第一。2024年上半年,园区完成技工贸总收入37.5亿元、增长17.5%,规模工业增加值4.4亿元、增长21.6%。

  整改情况:一是对特色产业开展全面可行性调查研究,形成泸溪县“椪柑产业、烟叶产业、白茶产业”调研报告,持续探索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二是制定《2024年主要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持续加大对柑橘、白茶、烟叶等优势产业的精准扶持力度。三是与2家公司(合作社)分别签订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切实提升白茶加工厂的利用率。2024年兴隆场镇获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截止2024年8月底,系统内现有监测对象1917户6757人,其中未消除风险782户2596人,占比从41%下降到38.4%,分别低于全州12.24个百分点、全省16.63个百分点。二是加大监测帮扶力度。深入开展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全县2023年度人均收入低于1万元的有80户224人,较反馈问题减少528户;连续2年收入不增反降的还有8户,较反馈问题减少27户,且人均收入均在1万元以上。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6次,专题听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汇报3次,出台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制度,全面压实“六大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县、乡、村三级未保工作网络“全覆盖”。二是建立泸溪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4年来召开联席会议4次,联络员会议7次,开展法治进校园讲座33场,完成从业人员查询共计3468人,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深入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和校园及旁边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截至目前,现行案件同比下降50%。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上争取尽快兑现2022年度增减挂钩跨省交易资金,已兑现欠付资金4684.1万元,剩余部分待增减挂钩资金到位后,全部予以支付。二是县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从2018年结余的增减挂钩指标资金中拨付资金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是县审计局已对3座公厕进行复审,下步,由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对其“是不是真的存在价格虚高、虚假报账问题”再次进行调查。

  19.问题22:石榴坪乡坪里村1名长期在外人员返乡后,因其房屋未经本人同意被拆除,引发的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发现房屋为其哥哥所有,是在房主确认补助资金到账并签字同意后进行拆除。二是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对石榴坪乡党委书记、乡长、乡人大主席、司法所所长、派出所负责人5人进行约谈。三是开展基层干部矛盾纠纷排查处置能力提升培训,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整治行动,定期召开村安例会,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

  20.问题23:解决民生实事有不足,2022年“6·3”洪灾水毁设施仍未全面修复。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政府扶持、项目配套、群众自筹”的方式,确保尽快恢复“6·3”洪灾水毁设施。二是投入灾后修复资金6000余万元,按计划、按步骤推进修复山塘11座,改建灌排渠6244米、人饮工程45处、水毁房屋135处、国省县主干道重点灾毁点254处、桥梁21座。下步,将积极筹措资金,按方案加速推进重建工作。

  21.问题24:兴隆场镇等4个乡镇落实撤乡并镇便民制度不力,村民到镇上办事较困难。

  整改情况:一是在洗溪镇八什坪片区新增一处金融代办点,方便群众办事。二是下发加强全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帮代办工作的通知,在兴隆场镇、洗溪镇、合水镇、达岚镇4个撤并乡镇的26个偏远村成立“帮代办”点,配备“帮代办员”42人。截止目前,已开展帮代办服务3000余件。

  整改情况:一是对火灾亡人和能滩电站会漫坝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给予政务处分8人,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二是深入开展原因剖析,强化三级书记抓安全生产等一系列过硬措施,2023年度事故发生总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被评为全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单位。三是持续推进能滩电站相关问题整改,已完成应急预案批复和消能设施建设;侵占河道建办公用房问题,已在吉首市人民法院受理,待判决后依法推进整改。四是深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3.问题26:2021年,岩门溪中型水库大坝被鉴定为三类危坝,只实施控库运行,一直未启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岩门溪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于2024年3月6日开工建设,正按建设规划推进,预计2025年完成建设。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控库运行,确保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确保依法依规收回县民族中医院租赁经营权,回归公益性质。二是选派干部担任县民族中医院党支部“”,指导中医院领导班子全面加强医院党组织建设和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三是聘请专业公司对县民族中医院资产情况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定估计,出具资产审计报告和资产评定估计报告。四是组建律师团队,与县民族中医院租赁方辰溪县宏士达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协商谈判,并拟定《泸溪县民族中医院租赁经营回归协议书》。

  整改情况:制定县委书记听取巡察工作专题会议规则,十三届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撤点后,均在一个月内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对因病不适合参与巡察工作的2名领导干部进行职务调整,同时将县纪委常委和委室负责人调任第二巡察组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配优巡察力量。二是增设1名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增加2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进一步充实巡察队伍。三是更新巡察专业人才库,新增16名专职纪检干部、41名新提拔重用干部进入巡察人才库。

  整改情况:一是对授权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开展集中谈话,对县委巡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逐渐增强了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深入各巡察组开展中期调研,加强分析研判,提升巡察质量,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共移交问题线件,其中“进一步了解关注”1件、“了解关注”9件,截止目前,立案10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2人。

  整改情况:一是县审计局已将问题线索全部移交县纪委监委。同时,严格执行“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有关法律法规,2024年以来移送问题线件。二是加快审计移交问题线人,谈线.问题32:日常监督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整治、重点监督、专业能力培训等方式,提升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履职能力。截至目前,乡镇纪委察觉缺陷线件、处置问题线人;派驻纪检组发现问题线人,破除“零立案”和“零处分”。二是快速推进线件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给予酒驾的纪检监察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开展工作日饮酒情况抽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察觉缺陷线:工程建设项目涉嫌利益输送。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反馈指出项目的前期、招投标、现场施工等方面做核查;下步,将继续加大项目核查和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项目健康有序运行。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察觉缺陷8个、已立行立改。

  32.问题35:招投标领域存在腐败问题。县教体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彭某等与私营老板串通,围标学校大宗物资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给予彭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核检查起诉。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案件查办,立案审查调查1人,双开1人,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核检查起诉。三是对全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做现场核查,察觉缺陷4个,立案调查4人,提醒约谈18人。四是召开县教体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强化干部廉政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违规违纪人员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法来得到的,并移送司法机关起诉。二是分管副县长对移民中心班子成员进行集中约谈,对违规使用的移民补助资金全部予以追缴。三是严格执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相关规定,移民项目全部委托到移民乡镇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对虚报套取的财政资金全部追回。二是严肃追责问责,给予政务处分4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给予兴隆场镇喜农辣椒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牌警告。三是深入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共处置问题线万元,退还群众资金88.89万元。

  35.问题38:2019年以来,财政供养人员领取惠农补贴36.43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政供养人员领取惠农补贴问题做全面核查,违规领取15.08万元惠农补贴资金全部予以追缴,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批评教育1人。二是对违规领取惠农补贴问题做全面摸排,察觉缺陷线起,涉及资金全部追缴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反馈的有关人员收受非亲戚人员礼金已全部上交县财政非税账户,并由县委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集中约谈。二是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做抽查,察觉缺陷线人。三是给予县文旅广电局原党组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工作岗位,降为三级主任科员,并将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四是深入开展整治“”问题专项行动,察觉缺陷21个,谈线人;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治理,查处违规吃喝问题5起12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8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调整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调整存在政治能力不过硬、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领导能力不够问题的领导干部2人。二是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建立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信息常态化报送机制,进一步精准识别干部,把好选人用人关口,树牢选人用人正确导向。

  38.问题41:截至目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有35人,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孙某任职长达21年。

  整改情况:一是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孙某已于2024年1月退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任职交流相关规定,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完成交流29人,并常态化做好任职干部交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抽借调专项清理整治,对违规抽借调人员全部予以清退,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按程序重新规范办理借调手续。二是制定《泸溪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抽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从抽借调的原则、期限、审批程序、工作纪律等进行规定。三是根据《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整治为基层减负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原已规范办理借调手续的乡镇干部一律提前结束借调,人员全部返回乡镇。

  整改情况:一是对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辞退2人、解聘1人、办理病休2人、返岗上班5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线元。二是组织并且开展“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自查,察觉缺陷3个,已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根据省委要求,制定《泸溪县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全县保留议事协调机构21个,精简86.24%。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设置内设机构全部予以撤销,并对其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二是在全县开展机构设置自查自纠,发现3个单位违规设置13个内设机构,已立行立改。

  43.问题46: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不够。2018年,为金旭公司垫付资金治理尾矿库,至今未收回且未签订还款协议。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准垫付资金,向法院起诉,开展司法追偿。二是与金旭公司沟通协商,拟定还款协议,待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予以实施。

  44.问题47:对于湘西广汉房地产公司违规销售已抵押商铺引发23户群众的信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湘西广汉房地产公司引发信访问题整改工作,牵头县级领导多次召开调度会,面对面交流答复,暂无不稳定因素。二是持续规范房地产质押业务,已有部分业主商铺签订置换协议,另外商铺已进行自用或出租,其中8户由广汉房地产公司出租的商铺已将出租权移交给业主。三是制定《不动产信息共享办法》,提高房地产市场的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巡视指出的“违规招聘临聘人员712名”问题整改,对虚假整改情况做全面核实,对11名有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制定下发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加强对全县临聘人员的管理。二是“平台公司清理未到位”问题,按照预定方案推进整改,已完成转型2家。三是对“扶贫领域资金发放、使用不规范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发现疑似问题7个,取消不精准项目6个,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条。四是“在编不在岗”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对有关人员进行清理,辞退2人、解聘1人、办理病休2人、返岗上班5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线年财政决算审计、原县委书记和县长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反映9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标准厂房建设用地问题未解决”问题,已办理不动产证,完成整改。二是“超范围支出就业专项资金”问题,已安排资金归还全部超范围支付的就业资金,完成整改。三是“出让土地欠规范”、“毛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和“未及时足额征收土地出让金”三个问题实际为同一问题,经双方协商,已解除土地出让协议,完成整改。四是“挤占贷款资金用于承贷公司运转经费”问题,已归还部分渠道资金,目前该公司停止运营,根据湖南省审计整改管理办法规定,经县审计局党组会议研究,对该问题同意终结审计,认定为完成整改。五是“支付不合理贷款担保费”问题,已于2024年5月重新签订担保协议,调整担保费率,完成整改。六是“未完成平台公司撤并转任务,进度缓慢”和“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和转型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2个问题,按照预定方案推进整改。2024年8月27日,经湘西州审计局认定,平台公司转型问题已基本达到审计整改要求,同意销号。

  47.问题50:监督责任不够严明。审计指出“违规开采砂石土矿”问题,2022年以来又发生3起,均以罚款结案,未按要求做刑事立案。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反馈指出的“2022年以来又发生3起违规开采砂石土矿”情况做核查,2022年5月已将两家采石场法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追缴侵占的矿产资源费。二是严格执行动态巡查机制,强化日常管控,2023年察觉缺陷线起,均予以立案。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持续推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不断的提高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

  48.问题51:县委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不够。上轮巡视指出“光伏电站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本轮巡视又发现光伏电站占用林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补办《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可合法使用所涉及的相关林地。二是深入推动田长制、林长制,常态化开展巡田、巡林工作,加大对违规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的打击力度,2024年完成林业行政处罚4起,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起,下发田长督办函27份。

  一是坚决以更高站位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和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整改落实。

  二是坚决以更实举措确保问题整改高质高效。坚持主动改、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切实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见不到实效不松手”。

  三是坚决以更强担当促进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巡视整改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巩固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汇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泸溪的磅礴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线;邮政信箱:泸溪县委办公室;电子信箱:。